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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出席第十五届中美法律交流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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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至22日,第十五届中美商贸法律交流活动在我国举行。本次法律交流的主题为美国出口促进和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由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美国商务部及浙江省、湖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10月18日、20日、22日分别在杭州、武汉、成都举行了三场研讨会。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美国商务部法律总顾问克里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四川省副省长钟勉分别出席了武汉和成都研讨会并致辞。来自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律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在讲话中指出,中美经贸关系不断深化并保持相对稳定发展势头,两国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内涵日益丰富,利益交融和相互依存不断加深。2009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两国经贸合作仍取得积极成果。双边贸易额2982.6亿美元,同比下降10.6%,降幅小于两国各自对外贸易整体降幅。中美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仍为美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美国企业在华投资累计达622亿美元。据中方统计,今年1至9月双边贸易额和美对华出口额分别增长31.5%和33.8%,超过金融危机前的水平;美在华直接投资27.3亿美元,同比增长4.2%。

  崇泉说,经贸关系稳定而健康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制和保障。商贸法律制度的国际交流和借鉴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中美法律交流活动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内容不断丰富,作用更加突出,影响更为广泛,已经成为中美双方了解彼此法律体系、相互借鉴法治经验与成果的重要平台,在构建和发展中美经贸关系乃至政治、文化等全方位关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的法律交流选择出口促进和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作为主题,这两个议题是中美双方高度关注的,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更具有现实意义,希望法律交流活动通过对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的探讨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和谐健康发展。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在讲话中指出,中美法律交流研讨会进行了务实高效的讨论,内容丰富、交流深入、效果显著,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促进中美经贸合作和法律交流深入发展做出了贡献。

  美国商务部法律总顾问克里认为,中美法律交流是两国政府在商贸法律合作方面历史最长的交流活动,有助于中美双方增加共识,促进双边关系健康发展。克里希望此次中美法律交流能够增进中国工商界、法律界对美国法律的了解,为中美经贸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律环境。

  在研讨会上,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局国家出口促进项目负责人格莱治娅、进口管理局首席经济学家徐德明和首席法律顾问麦克因俄尼分别就美国国家出口倡议、美国反补贴法的适用和美国贸易救济法程序制度做了专题演讲。参会代表就有关问题与美方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通过研讨会与中美双方专家深度交流,深入了解了美国出口促进和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对美国的程序和实践做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工商界应对美国贸易救济措施和法律界研究美国法律制度有很大帮助。

  中美商贸法律交流活动是根据1984年中美商贸联委会协议和1994年中美商事法律合作声明的要求,轮流在两国举行的部级双边法律交流活动。自1984年到本届,已举办了十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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